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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网购留3大问题 物流不给力显行业困境

时间:2013-11-20 03:19来源:宏福圣 作者:宏福圣 点击:
“双十一”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星期,但你买的商品发货了吗?你收到的包裹有问题吗?如果说全民网购的“双十一”是一场狂欢,在狂欢过后归于冷静时,记者调查发现,三大遗留病症

“双十一”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星期,但你买的商品发货了吗?你收到的包裹有问题吗?如果说全民网购的“双十一”是一场狂欢,在狂欢过后归于冷静时,记者调查发现,三大遗留病症正在逐渐显现。

症候一:不停刷新订单状态

“亲爱的××,天使宝宝城正在24小时卖命加班发货ing,预计最迟20日完成发货,谢谢您的耐心等待:)”姜女士是个孕妈妈,在“双十一”当天也为肚子里的宝宝抢购了一些囤货,一心盼着赶紧收货。为此,她每天只要一闲下来,就打开电脑或手机刷新订单状态,但等了好几天,却等来了上述短信,“虽然没发货,但至少给了一个盼头。”

相对于姜女士,很多人连盼头都没有。有些店一直拖着不发货,有些店发了货却不更新物流状态,消费者完全无法判断自己买的东西到了哪里。

症候二:后悔下单太草率

由于拿不准号码,市民李先生“双十一”在同一家店里买了两条同款但号码不同的裤子,“货到了以后发现还是大一码的裤子比较合适,于是联系卖家想把另一条裤子退掉,结果居然被卖家拒绝了。”李先生说,自己并非首次在该店购买衣服, ,之前有尺码不合适或颜色不喜欢的,在七天之内店家都能帮助调换,但是这次却遭到拒绝,“早知道这样我就不那么草率地购买了。”

记者发现,原来绝大部分品牌旗舰店承诺的“7天无理由退换货”在“双十一”这天悄悄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双十一”商品如无质量问题不退不换,或者是只退不换。对此,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加了明确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天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条规定赋予了消费者后悔的权利。新消法将从2014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明年“双十一”消费者有望告别“不退不换”的霸王条款。

症候三:促销结束仍狂买

与大多数人不同,市民徐女士属于后知后觉型,“我开始并没有想买东西,但一看到身边同事朋友都出手,就坐不住了。”“双十一”后的第二天,徐女士狂购了很多东西,但她惊奇地发现,不少网店仍然维持的是“双十一”当天的价格,或者恢复原价,但并不比“双十一”价格高出多少。“我买到的一条裤子是199元,我同事‘双十一’买的是169元;另一个同事买的一件大衣是259元,都过了好几天还是这个价,一分钱都没涨。”徐女士觉得,商家如此做法有欺骗消费者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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