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财政部近期发布了175/PMK.011/2013法规,对部分进口到印度尼西亚的商品所得税第22条税率(PPh Pasal 22)进行了新的规定。法规附录部分列明的商品,其进口增值所得税(税率)为7.5%。 未列入附录的商品,持有印度尼西亚进口商识别号(API)的进口商,其应缴纳的进口值所得税(税率)为2.5%;未持有印度尼西亚进口商识别号的进口商,其应缴纳的进口增值所得税(税率)为7.5%。 该税率适用于持有印度尼西亚国税税务登记号(NPWP)的进口商。未持有国税税务登记号的进口商将按照上述税率的两倍征收。 所得税第22条(PPh Pasal 22)概要:
本法规自2014年1月6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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