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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问题应尽快建立法规加强监管

时间:2015-04-10 04:12来源:宏福圣速递 作者:宏福圣速递 点击:
记者从江苏省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协会对顺丰速运、圆通速递、申通快递、EMS和UPS国际快递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发现了几个问题。 1、格式条款 这5家快递公司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都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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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江苏省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协会对顺丰速运、圆通速递、申通快递、EMS和UPS国际快递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发现了几个问题

  1、格式条款

  这5家快递公司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都未能完全符合新《消法》的要求,如顺丰对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售后服务等条款就没有规定;而圆通速递对协议成立时间、寄送物品的安全注意等内容并未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2、赔偿设限等不公平规定

  江苏消协法务部部长张昊舒介绍,部分快递公司在最高赔偿上进行设限,比如顺丰速运就规定,在未保价的情况下,对月结客户在不超过运费9倍的限额内、对非月结客户在不超过运费7倍的限额内赔偿托寄物的实际损失。“此段表述,前面写明运费的9倍或7倍限额,最后又写明‘实际损失’,导致语焉不详,内容矛盾。”

  3、收件人身份核实存漏洞

  收件人是否签名确认收获是快递中一个重要的环节,但却执行不严,而到了验证收件人身份的时候,就更加宽松了。5家快递公司都有部分地区站点在收件时不需要收件人提供身份证明,这让消费者很是担忧。不少消费者都表示,快递员如果不确认签收人身份就将快递交付,容易出现快件被冒签或者丢失的情况。

  4、快递员服务态度有待提高

  有很多市民反映,现在只要是快递有什么问题去找快递员,基本上都是被敷衍,即使直接去找快递公司,一些赔付问题仍然很难解决。

  江苏省消协副秘书长居上告诉记者,国内电子商务市场的活跃,推动了快递行业的发展,但快递行业整体存在不少不规范现象。企业数量急剧增长,使行业出现运营不规范、发展良莠不齐,很多企业都是“小、弱、差”,在管理方式、运营模式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缺陷。而快递行业的具体业务、市场监管、延误损坏的赔偿细节等规定、标准针对性不够强且在执行过程中难于落实。她建议,围绕快递服务行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快递行业服务和消费维权的制度、规章和法律。针对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邮政、工商等相关法律部门共同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快递行业服务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在推动行业加强自律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快递行业服务规范,监管并指导企业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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