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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的电脑变砖头了、快递的手机莫名丢了……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网购,可是,总会有这样的新闻出现,就在前天,郑州高新区法院中心法庭还审理一起“快递丢失”事件,市民时先生从卖家买了4部苹果5S手机,最后手机没等来,还打起了官司。 而就在该案庭审当天,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杨临萍表示,消费者网购的货物在交付过程中被他人冒领,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应由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此解释也引发各方热议。 最高法: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判罚 在6月15日的通气会上,最高法公布了10起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关于消费者网购货物被人冒领的案件。 这个案子是一名消费者网购一台价值1.5万元的电脑,却在快递投递过程中被人冒领,消费者将快递公司和网店老板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网店老板赔偿消费者已付的电脑款1.5万元及邮寄费95元。 在最高法新闻通气会上,对这起冒领包裹导致的赔偿案件的判决的解释是:该判决是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进行判决的。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只约束缔约双方当事人,快递公司将货物错交给他人,属于销售者与快递公司之间的运输关系。快递公司不应在本案中承担赔偿责任,故对消费者关于快递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 消费者:让没有错的店老板赔钱,我过意不去 “我觉得错在投递的快递公司,又不是网店老板丢的货,为什么要网店赔偿?谁弄丢了谁赔嘛!”随机采访到的大学生小吴说,“若要没有错的店老板赔我钱,我会过意不去的。” “快递员送货多辛苦啊,这么辛苦还赚不了几个钱,你最后还叫人家赔那么多钱,这对他们不公平!”一小区楼下领着孙子玩的张先生则认为,相比快递员,店家更有能力进行赔偿。不过快递员的“责任”二字还是不能忘的。 网店老板:我会再把快递公司告上法庭 “我的货只要寄到了有破损、有漏发,你拍了照片发过来,我都会免费补发。”老刘在漠河开网店,谈到自己经营的俄罗斯食品网购生意,他表示快递路途虽远但保证质量。 关于此次最高法公布案例的判决,老刘表示难以理解:“我的货物到了,有破损,比如说苹果酱漏出来了,你没法吃了,我给你补发,没问题,这个虽是快递的责任,但为了我的名誉、我的口碑最后我也认了。” “我的货发出去了,最后被人冒领了,这个是本可以避免的,是不应该发生的,如果发生了,要我赔偿,这个我不同意。”老刘表示,就算法院这么判,他赔了钱,“我肯定还会再把快递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我跟你快递公司是投寄关系吧?冒领这事等于你把我东西寄丢了对不?我不能告你快递公司?!”老刘反问道。 对货物冒领最后损失让店家来埋单,卖服装的网店老板许女士表示:“我肯定不乐意,我要打官司,我让法院查查我的货物哪儿去了,是不是我的责任。” 快递公司:以前也有赔过的 “以前很多案例最后都是判我们快递公司赔付了,前些年我们赔付的很多。”河南韵达速递有限公司总经理董明奇介绍,买家网上买完东西后,钱押到支付宝里了,此时,买家和卖家的实际接触也就结束了,接下来便是和快递公司打交道,如果没有实现交货,被别人冒领了,那么买家往往找的是快递公司,最后打官司的也都是把快递公司推上了被告席。 为何最后都是快递公司当被告呢?董明奇说,大家的惯有理念是:“东西我买了,钱我也付了,是你没把我的东西捎过来。” “其实,也有许多是卖家出的差错。”董明奇介绍,比如店家登记买家电话时,错写了一个号码,“本来这个货物是给你的,结果快递员把电话打给张三(化名)了,张三说‘你拿来吧’。张三也并不是恶意的,但等快件来了,他一看这个皮衣比他买的皮鞋值钱多了,便见财起意,照单签了个名字,拿走了。” 最后的结果是,他们快递公司赔了买家一件皮衣,“因为发货方寄的就是皮衣,而收件人又没收到皮衣”。 一家圆通快递的投递点负责人表示,很多冒领情况确实责任并非完全在快递员身上。 “尤其是网购,很多收件人不写真名,写昵称,这就导致很大的隐患,因为快递员又不认识那个收件人,冒领的过来拿就有可乘之机。”该负责人说,“所以你说这个责任在谁?是不是因为这个卖家没有把收件人的信息写清楚,因为你写得越清楚,越详细,冒领的可能性就越小。” 快递公司老总: 这下好了 快递公司不用老背黑锅了 “这下好了,快递公司不用老背黑锅了。”昨天,董明奇谈到最高法的“表示”称“更公平了”。 (责任编辑:admin) |















